好久没来了,今天下个通知
滨州市委市政府关于组织哀悼地震遇难同胞活动的通知
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为组织好我市的哀悼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(一)从19日至21日,全市各级、各部门、各单位按照《国旗法》下半旗志哀(市政大楼广场和检察院楼前19日早晨已下半旗)。
(二)市直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干部职工于19日下午14时28分起,在本单位集体举行默哀仪式;在市政大楼工作的所有部门、单位,组织干部职工于19日下午14时统一到市政大楼前广场集合,参加集体默哀仪式。默哀时间为3分钟,默哀时全市所有汽车、轮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乘坐交通工具出行的,有条件的要停下就地默哀,行进中的交通工具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默哀。
(三)停止一切公共娱乐活动。各级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迅速利用各种媒体,广泛宣传国务院公告,电台、电视台要反复播报,切实做到家喻户晓,人人皆知;要认真做好哀悼日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;要切实做好哀悼日期间停止公共娱乐活动的工作,包括停止广播电视的娱乐节目和电视剧、广播剧,电影院放映的电影,媒体的娱乐性广告,网上的娱乐节目,各类公共场所的娱乐活动,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娱乐活动。
(四)各县区参照市里的做法抓好贯彻执行。
中共滨州市委办公室
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08年5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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